业务规则

交易制度

交易时间 每个交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其中,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其他时间为连续竞价时间。
另外,组合策略的构建和拆分可以延续到每个交易日的15:15。
交易单位
最小变动单位 0.0001元(以ETF基金为标的的期权合约)
买卖指令 买入开仓、卖出平仓;卖出开仓、买入平仓;备兑开仓,备兑平仓。
日终对冲 相同合约不同持仓方向(不包括组合内持仓)当日清算轧差之后保留持仓净值。

分级管理

自然人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期权知识测试成绩、风险承受能力和期权全真模拟交易经历申请相应级别的交易权限。相关分级标准和交易权限如下表:

分级 分级标准 交易权限
知识测试要求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要求 期权全真模拟
交易经历要求
一级
交易权限
通过一级或以上
级别测试
稳健型、积极型、
激进型
具备交易所认可的一级交易权限模拟经历 持有标的证券时,可进行备兑开仓或保险策略开仓;平仓和行权委托
二级
交易权限
通过二级或以上
级别测试
积极型、激进型 具备交易所认可的二级交易权限模拟经历 在一级投资者的交易权限基础上增加买入开仓权限
三级
交易权限
通过三级或综合
卷测试
积极型、激进型 具备交易所认可的三级交易权限模拟经历 在二级投资者的交易权限基础上增加卖出开仓(保证金开仓)权限

普通机构投资者和专业机构投资者直接获得三级交易权限。其中普通机构投资者应在期权知识测试成绩、期权全真模拟交易经历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指标上达到三级交易权限的分级标准。已在公司开立沪市衍生品合约账户的自然人投资者开立深市衍生品合约账户的,通过综合评估后,可申请与沪市相同级别的交易权限。

持仓限额

在股票期权交易过程中,投资者的权利仓持仓限额、总持仓限额和单日买入开仓限额须符合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同标的的期权合约单独计算持仓限额。现阶段不同投资者可以获得的限仓上限标准如下表(单位:张):

档位 客户类型 权利仓持仓限额 总持仓限额 单日买入开仓限额
1 所有新开户 100 200 400
2 开户满10个交易日
三级交易权限
成交量达到100张
1000 2000 4000
3 开户满10个交易日
三级交易权限
成交量达到500张
净资产100万以上
2000 4000 8000
4 开户满10个交易日
三级交易权限
成交量达到1000张
净资产300万以上
5000 10000 10000

备注:同市场不同标的的成交量合并计算

限购额度

限购额度是交易所对自然人投资者设置的限制规定,交易所对普通机构投资者和专业机构投资者买入开仓的资金规模不设上限。不同交易所的限购额度分别计算,同一交易所所有标的期权合约的限购额度合并计算。现阶段执行限购标准如下表:

客户类型 买入金额限制
一级和二级交易权限的
个人投资者
自有资产余额10%与证券账户过去6个月日均持有沪深交易所证券市值20%的较高者,按万向上取整,最少1万。
三级交易权限的
个人投资者
自有资产余额20%与证券账户过去6个月日均持有沪深交易所证券市值20%的较高者,按万向上取整,最少1万。
权利仓持仓限额已达到
2000张的个人投资者
自有资产余额30%与证券账户过去6个月日均持有沪深交易所证券市值20%的较高者,按万向上取整,最少1万。
机构投资者 无买入金额限制

备注:投资者自有资产和证券市值为托管在我司的资产或市值,不含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

保证金制度

期权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用于结算和担保期权合约履行。公司按交易所、中国结算规定,向参与期权交易的客户收取(冻结)保证金。保证金的计算公式由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负责制定和调整。交易所公布的保证金计算公式(包括组合策略保证金)为交易所保证金标准。公司在交易所保证金标准基础上上浮一定的比例,设公司保证金标准,具体参数可参考我司官网 《重要事项公示》—— 风险参数。

期权交割流程

持仓方向 行权日(T日) 行权交收日(T+1日)
权利方 行权日当天15:30之前提交行权申报,行权申报可以撤销,行权申报可多次申报,行权数量累计计算。
认购期权行权前须已在期权资金账户准备足额资金;认沽期权行权前须已在现货账户准备足额的标的证券。
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同时持有相同标的证券的当日到期认购和认沽期权权利仓的投资者,可通过提交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委托,实现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的同步行权,节约用于行权的资金或标的证券占用量(上交所行权指令合并申报时间为:9:15-9:25、9:25-11:30、13:00-15:30。深交所行权指令合并申报时间为:15:00-15:30)。
认购期权:标的证券以行权价格进行交割,日终清算后标的证券托管转入现货账户。
认沽期权:标的证券以行权价格进行交割,日终清算后出售标的证券的资金划入期权资金账户。
义务方 行权日当晚清算后知悉被指派结果。 盘中可以补足交收所需的证券或资金。
认购期权:根据指派结果,在现货账户准备足额标的证券,以行权价格进行交割,出售标的证券的资金日终清算后划入期权资金账户。
认沽期权:根据指派结果,期权资金账户准备足额资金,标的证券以行权价格进行交割,标的证券日终清算后托管转入现货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