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
1.投资者拟对证券发行人行使投票权利的,需按证券交易所以及我司相关制度规定提前向我司提交相关资料,并由我司根据投资者的意愿代为行使权利。
2.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在融资融券交易结束前派生的权益作为债权担保物的法定孳息,直接成为担保物并由我司记入投资者的信用账户。
3.投资者如进行融券交易,融入证券后、向乙方归还证券前,证券发行人分配投资收益、向证券持有人配售或无偿派发证券、发行证券持有人有优先认购权的证券的,投资者应向我司支付权益补偿金,补偿与所融入证券可得利益相等的资金或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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