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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署

1、 接到营业部通知后,您须亲临营业部签署《融资融券业务合同》;

2、 在签订合同之前,您需要充分理解《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内容,并按要求抄写相关承诺,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3、 您在签订证券公司提供的融资融券合同时,务必检查合同格式的完备性,对没有甲方或没有乙方的合同,以及订立合同的目的、依据违反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应当拒绝签订。

4、 您在签订合同之前,应首先阅读证券公司对相关专业名词的释义,并判断相关名词释义是否与自己的理解相同,在此基础上,再仔细阅读合同其他条款。

5、 您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充分认识到融资融券交易不仅仅会带来投资收益,还会带来投资损失,融资融券是一把双刃剑。因此,您务必清楚并了解合同双方的声明与保证,拥有诚信意识。

6、 您在签订相关合同之前,对《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中对信用账户开立与取消、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保证金比例及计算公式、保证金可用余额计算公式、可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范围和折算率、标的证券范围、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信用额度确定方式、融资融券期限、融资利率和融券费用及相关计算公式、维持担保比例计算公式、权益处理、信用额度的确定、超标的证券范围指令的处理、受理投资者查询、异常交易行为报告、客户补仓时间、客户补仓期限、通知方式,以及客户债务清偿范围、方式、期限等内容的详细约定必须充分了解,以便全面、准确了解融资融券业务,以免因操作环节约定的不清晰而导致纠纷。因此,对于这一部分内容所涉及的相关条款,您应仔细阅读,并加强业务学习,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证券公司指正。

7、您在签订相关合同之前,对您在信用账户中提交的保证金、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融券卖出所得全部资金以及前述资金、证券所生孳息,整体作为您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债务的担保。务必要厘清信用账户资产法律关系。

8、 您在签订相关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与强制平仓有关的相关条款,并判断这些条款表述的合理性与合规性,并为自己的融资融券交易提前做好相应的规划。

9、 您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填写包括家庭固定电话、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家庭住址在内的所有能够有效联系到本人的各种联系方式,投资者在有效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证券公司,确保投资者在出现特殊情况时能够被及时联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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